2026年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計畫之第1次排名賽

中華民國壁球協會「115年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計畫」第1次排名賽將於 2026年2月7日至8日在新北市淡水國民運動中心正式開打。本次賽事聚焦 U17 與 U19 歲組,是遴選 2026 年馬來西亞、香港、日本及台北青少年壁球公開賽國家代表隊的重要積分依據。參賽選手須注意於 2月7日上午10:00 準時報到抽籤,且比賽全程須配戴合乎世壁總規定的運動眼鏡。這場關鍵的青少年壁球排名賽,不僅是國內頂尖選手實力的較量,更是爭取國際賽事門票與提升國內壁球競技水準的核心平台。

2026年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計畫之第1次排名賽

中華民國壁球協會

115年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計畫之第1次排名賽(U17及19歲組)

競賽規程

一、依據運動部115年1月15日運競(一)字第1150001331號函辦理。

二、    :為推廣壁球運動培訓優秀青少年壁球選手,提升國內壁球競技實力,本排名賽共辦理6次,累計排名賽積分遴選參加115年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計畫(下稱潛力計畫)之公開賽。

三、指導單位:運動部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壁球協會

五、協辦單位:新北市體育總會壁球委員會

六、比賽時間:民國115年2月7日至2月8日 (星期六、日) 。

七、比賽地點:新北市淡水國民運動中心壁球場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二段381巷2號)。

八、參賽資格及組別:入選本會115年潛力計畫選手(如下表)。

序號

組別

姓名

1

19歲男子組

潘竑叡

2

19歲男子組

李祐安

3

19歲男子組

彭紹謙

4

19歲男子組

楊承旻

5

19歲男子組

陳禮齊

6

19歲男子組

簡子龍

7

19歲男子組

劉家誠

8

19歲男子組

呂星甫

9

17歲男子組

彭紹紘

10

17歲男子組

李祐成

11

17歲男子組

廖東瑃

12

17歲男子組

鄭宇翔

13

17歲男子組

陳宇曦

14

17歲男子組

區少升

15

17歲男子組

林  樂

16

17歲男子組

歐格宏

17

19歲女子組

潘奕彤

18

19歲女子組

李書聿

19

19歲女子組

戴佑芯

20

19歲女子組

林咏縈

21

17歲女子組

陳若晞

22

17歲女子組

李宥琳

23

17歲女子組

潘薇伃

24

17歲女子組

洪翎芷

25

17歲女子組

王庭憶

26

17歲女子組

吳宜恩

27

17歲女子組

陳鈺如

28

17歲女子組

李依恩

29

17歲女子組

徐宛雅

30

17歲女子組

吳雨家

 

九、比賽辦法:

   (一)規則:採用中華民國壁球協會2025年單打比賽規則。

   (二)賽制:各組採雙敗淘汰賽。採五局三勝制,每局11分。

      U17男子組:採雙敗淘汰賽,114年第6次排名賽前四名為種子其餘抽籤位。

       U17女子組:採雙敗淘汰賽,114年第6次排名賽前四名為種子其餘抽籤位。

       U19女子組:採雙敗淘汰賽,114年第6次排名賽前二名為種子其餘抽籤位

       U19男子組:採雙敗淘汰賽,114年第6次排名賽前四名為種子其餘抽籤位。

十、報    到:

(一)時間:115年2月7日上午10:00。所有選手(含種子選手)應於前述時間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為棄權,不得異議。(**請務必遵守**)

(二)地點:新北市淡水國民運動中心壁球場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二段381巷2號)。

十一、抽    籤 : 115年2月7日上午10:30在新北市淡水國民運動中心壁球場舉行,所有選手(除種子選手外)需親自到場抽籤,逾時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異議。(**請務必遵守**)

十二、競賽規定事項:

(一)各參加比賽單位,應於賽前30分鐘到場。

**(二)超過比賽時間10分鐘未出賽者,以棄權論(以大會掛鐘為準),棄權後不得參加本排名賽。

(三)為了比賽進行順利,場地安排及出場順序大會有權調度,各球員不得異議。

(四)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更改賽程時,經主辦單位口頭或書面通知,各球員不得異議。

(五)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比賽條例規定者即取消比賽資格。

(六)為顧及選手權益,須事先取得比賽雙方選手的同意後始得錄影,且錄影後非經當事人同意不得公開播放。

(七)所有參加比賽選手不得使用禁藥,若查驗到取消名次及資格。另如受本會、世界運動禁藥管制規範簽署單位(含國際奧會轄下各組織、國際單項運動總會、國家運動禁藥管制組織、國家奧會、國際綜合賽事主辦單位)及其他權管單位所為之禁賽處分者,於禁賽期間不得參與選拔、比賽等任何活動。

(八)所有參賽選手必須配戴合乎世界壁球總會規範的運動眼鏡。

  十三、申訴:如有抗議事件,由各組教練於事實發生半小時內提具正式抗議書送大會裁判長,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由大會裁判長及副裁判長進行審查,裁定結果不得再行抗議,申訴成立,保證金退回。

十四、獎勵:

(一)各組優勝前三名頒贈獎狀乙張、獎盃或獎品乙份。

(二)依排名賽成績累計個人積分,作為爾後各項潛力計畫之出國參賽及移訓遴選依據,個人積分計算標準如下:

名次

個人積分

1

10

2

8

3

7

4

6

5

5

6

4

7

3

8

2

 

     (三)本會今年排名賽共會舉辦六次,各組累計積分前三名,由本會頒發獎狀乙張、獎盃或獎品乙份。

十五、保險:本賽事投保公共意外險,請各參與人員自行依需要投保,有關公共意外險額度如下: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

(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

(三)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

(四)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三千四百萬元。

十六、115年潛力計畫之青少年壁球公開賽代表隊遴選:

(一) 2026年馬來西亞檳城青少年壁球公開賽

1.選手:依115年潛力計畫第1至4次排名賽累計積分,遴選男U17、男U19、女U17各組前2名選手參加,女U19組第1名選手參加。如因故無法參賽或放棄則不遞補。

2.教練:教練各2人,為115年潛力計畫教練且具A級教練證,依入選代表隊選手數多者之教練擔任,如入選選手數相同,則以積分名次高者入選,如名次相同,則以第4次排名賽選手名次高者之教練入選,如名次相同,則再依第3次排名賽選手名次,依此類推。

       (二) 2026年香港青少年壁球公開賽

             1.選手:依115年潛力計畫第1至4次排名賽累計積分,遴選男U17、男  U19、女U17各組前2名選手參加,女U19組第一名選手參加。如因故無法參賽或放棄則不遞補。

             2.教練:教練各2人,為115年潛力計畫教練且具A級教練證,依入選代表隊選手數多者之教練擔任,如入選選手數相同,則以積分名次高者入選,如名次相同,則以第4次排名賽選手名次高者之教練入選,如名次

                            相同,則再依第3次排名賽選手名次,依此類推。

(三) 2026年日本青少年壁球公開賽 

       1.選手:依115年潛力計畫第1至5次排名賽累計積分,遴選男U17、男U19、女U17各組前2名選手參加,女U19組第一名選手參加。如因故無法參賽或放棄則不遞補。

       2.教練:教練2人,為115年潛力計畫教練且具A級教練證,入選代表隊選手數多者之教練擔任,如入選選手數相同,則以積分名次高者入選,如名次相同,則以第5次排名賽選手名次高者之教練入選,如名次相同,則

                     再依第4次排名賽選手名次,依此類推。

(四) 2026年臺北青少年壁球公開賽

       1.選手:依115年潛力計畫第1至5次排名賽累計積分,遴選男U17、男U19、女U17各組前2名選手參加,女U19組第一名選手參加。如因故無法參賽或放棄則不遞補。

       2.教練:教練2人,為115年潛力計畫教練且具A級教練證,入選代表隊選手數高多之教練擔任,如入選選手數相同,則以積分名次高者入選,如名次相同,則以第5次排名賽選手名次高者之教練入選,如名次相同,則

                     再依第4次排名賽選手名次,依此類推。

 (五)115年潛力計畫教練如因故無法參加,本會得召開選訓委員會議,由115年潛力計畫選手之指導教練且應具A級教練資格者擇優遴選,經選訓委員會會議通過後遴聘,如有特殊情形,應敘明理由提送選訓委員會會議通

       過後,專案報請運動部備查後遴聘之。

(六)上述賽事如受疫情影響或主辦單位取消等原因,致無法參賽,則代表隊資格不再保留。

十七、為受理性騷擾申訴及調查案件,本會設有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申訴電話:(08)7534523或0933381201

      投訴信箱:E-mail:sract.squash@msa.hinet.net

十八、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依據「國家運動禁藥管制規則(NADR)」,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屬於國家級運動員,皆可能接受藥檢。

  (二)依據「治療用途豁免國際標準(ISTUE)」,國家級運動員因治療用途欲使用禁用物質或方法前,應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提出「治療用途豁免(TUE)」申請,取得核可後方可使用。

       1、使用「隨時禁用(賽內與賽外)物質或方法(S1~S5、M1~M3、P1)」:無論是否參賽,應儘速提出申請。尚未申請者,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2、賽內期〔指運動員表定參賽之前一日的午夜前(23:59)起算直到比賽與檢體採集流程結束為止〕使用「限賽內禁用物質(S6~S9、P1)」: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3、符合特殊情況時(如:緊急醫療等)得於使用後提出回溯性TUE 申請或申請截止日期後提出申請,詳見下方「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須知」。

 (三)各項國內賽事TUE 申請截止日期為115年1月6日(已於本會官網115年度行事曆通案公告各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賽事開賽前31日)。

 (四)運動禁藥相關內容:

       1、禁用清單(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2、治療用途豁免申請(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3、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須知(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athlete/)

      4、採樣流程(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5、其他藥管規定(https://www.an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十九、本競賽規程報請運動部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競賽規程請下載

資料來源:https://www.squash.org.tw/news_info/11/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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